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(ECFA)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。檢驗檢疫部門提醒,凡是符合ECFA項下出口貨物的企業(yè),可持ECFA原產地證書在進口方享受關稅減免優(yōu)惠政策;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辦理ECFA證書的企業(yè),可在貨物出口報關之日起90天內申請補發(fā)。
廈門某貿易公司有一批貨物定于1月21日出口到臺灣,然而企業(yè)臨近出口才從報紙上了解到這一優(yōu)惠政策。出口前兩天,該企業(yè)焦急地趕到象嶼辦檢務科申請產地證注冊,希望能在貨物出口的時候將ECFA證書一并寄出。按照正常的調查注冊程序,證書最快要在24日才能簽發(fā),但那時貨物已到港,卻會因為沒有ECFA證書無法按優(yōu)惠稅率順利清關。
檢驗檢疫部門簽證人員建議廣大企業(yè),ECFA證書最好在出口報關前申領,以便貨物在臺灣進口清關時立即享受關稅優(yōu)惠。若出口報關前來不及申請,根據ECFA相關規(guī)定,出口商或生產商可在貨物出口報關之日起90天內申請補發(fā)原產地證書。
此外,貨物報關進口時,進口商如無法提交有效的ECFA原產地證書,但已依據進口方海關規(guī)定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向海關主動申報,申明該貨物具備原產資格,該方海關可收取相應的保證金后放行貨物。對于經擔保放行的貨物,進口商應在海關規(guī)定的期限內,提交有效的原產地證書及其他原產地相關證明文件,憑以辦理繳稅及退還保證金的相關手續(xù)。
據了解,廈門檢驗檢疫局網站發(fā)布有ECFA證書相關政策,企業(yè)可以上網查詢。(通訊員 蘇堡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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